吴基传:电信可以民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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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信息产业部部长吴基传日前在接受《财经》杂志访问时指出,大陆加入世贸组织后,电信事业开放步骤将逐渐加大。虽然目前大陆电信增值业务虽已开放民间经营,但未来民营企业能否介入基础电信业务,则视企业的实力而定。 吴基传表示,中国电信在近期将实行产业结构大调整,中国电信将一分为四:中国电信主要从事传统的固定网络业务,中国移动经营行动通信,中国卫星经营卫星通讯,而中国联通则经营无线寻呼业务。中共中央与这些企业现已基本脱钩,但省级机构则尚未完全完成改革,目前这些公司都是由中共中央大型企业工委管理。 他表示,四大电信公司是否会民营化,要看投资者是否具备经营电信业务的实力和资格,其中包括管理水准、技术人员、资金实力以及是否能够承诺提供普遍服务。依现时的情况不是不开放,而是大陆的民营资本投资基础电信业的实力仍然不足。他预估,未来最早进入的可能是增值业务,如寻呼这一部分。 吴基传并说,为因应进入世贸,中国电信部门将按世贸协议的相关条款加紧完善有关规章制度。他指出,目前大陆还没有「电信法」,因此未来会先推出「电信管理条例」,然后再逐步形成完整法律制度。 新华社报导说,近二年来,中国电信业以政企分离、破除垄断、保护公平竞争为目标,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。一九九八年上半年,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,在原邮电部和电子工业部的基础上组建了信息产业部,实行了政企分开;一九九八年下半年,在全国范围内,进行了邮电分营,使邮政、电信两大专业各自独立营运。 另外,根据中美协议,中国大陆入会后,基础电信业务可以在一些城市达到外商持股25%,五、六年后进一步开放,持股比例增至49%。吴基传表示,允许外资比例达到25%或49%,不是必须达到这个数,还要看人家愿不愿意。我们对这些投资,也会提出一些相应的、合理的规定,要审查其实力,看其可能承担的责任和义务。 叶子点评:开放是大势所趋,不管你是心甘情愿还是迫于无奈,对外开放在我国早已成共识,然而我们的对内开放却更多地受着"理论"上的束缚,突破它是痛苦的,但唯有经历痛苦才能获得新生。"电信可以民营"可以说是迈出了坚实的一步,尽管它还只是"口头"上的。也许是叶子不够大度,更希望电信的"肥水不流外人田"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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